2021-09-26 14:51:18 [您的教師考試網]
(八)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時間見準考證。筆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教育教學理論(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政策法規(guī)3科。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在“蘭考就業(yè)”和“蘭考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公布。
2.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根據面試名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日期之前,因應聘者被取消或主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缺額的,按同一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當日因應聘者放棄面試資格或其他原因造成面試缺額的,不再遞補。因個別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超過該崗位的擬招聘人數,致使該崗位面試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本面試考場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在“蘭考就業(yè)”和“蘭考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上公布。
(九)體檢
體檢對象根據各崗位擬聘人數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擬聘人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一并列為體檢對象。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造成崗位缺額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遞補后,體檢仍有缺額的,不再遞補。
體檢工作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guī)定。體檢費用由應聘者個人支付。
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申請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體檢的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十)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
考察階段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可以遞補,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為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十二)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員納入全供事業(yè)編制管理,其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應聘后在蘭考的服務期不能低于3年,3年內不準調動,相關編制、人事、財政等部門不得辦理調動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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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hangxi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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