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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乃
(一)副詞
1.表示前后兩事在情理上的順承或時間上的緊接,可譯為“才”“這才”“就”等。
設(shè)九賓于廷,臣乃敢上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2.強(qiáng)調(diào)某一行為出乎意料或違背常理,可譯為“卻”“竟(然)”“反而”等。
問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桃花源記》)
3.表示對事物范圍的一種限制,可譯為“只”“僅”等。
項王乃復(fù)引兵而東,至東城,乃有二十八騎。(《項羽本紀(jì)》)
4.用在判斷句中,起確認(rèn)作用,可譯為“是”“就是”等。
若事之不濟(jì),此乃天也。(《赤壁之戰(zhàn)》)
(二)代詞
1.用作第二人稱,常作定語,譯為“你的”;也作主語,譯為“你”。不能作賓語。
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陸游《示兒》)
2.用作指示代詞,譯為“這樣”。
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齊桓晉文之事》)
3.還可作連詞用,可譯為“若夫”“至于”“如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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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zé)任編輯: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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