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0 14:17:03 [您的教師考試網]
為做好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依照《<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現將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2010年第二期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考試人員范圍
預獲得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等6種教師資格且符合認定教師資格相關條件的人員。
就讀于成人教育(自學考試、電大、夜大學、函授)、網絡教育的人員須畢業(yè)并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后方可參加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報名。
二、考試層次
考試分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兩個層次;擬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級中學、初級中學、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中小學層次考試;擬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幼兒園層次考試。
三、考試科目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書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須按規(guī)定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參加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的考核,并取得合格證書。合格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
五、考試報名時間及辦法
報名時間為2010年11月份
六、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2010年12月份,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七、相關費用
考試費用:教育學30元,教育心理學30元。
八、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政策。
附:考試報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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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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