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6 09:31:30 [您的教師考試網]
綜合素質測試
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綜合素質由各學科專業(yè)教師(評委)測試,測試方式為筆試(若報名人數(shù)等于或低于該學科招聘崗位數(shù)2倍的直接面試)、面試。筆試、面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各按50%合成總成績。
以60分為筆試合格成績,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2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招聘崗位應聘人數(shù)不足計劃數(shù)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面試。
其中體育、音樂、舞蹈、美術、機械、烹飪、建筑、服裝、電子電工、汽修、美容美發(fā)等學科需增加專業(yè)技能測試。增加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學科,按面試50%,技能測試50%計算面試總成績。
報考普高(職高)學科者,測試總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若普職(職高)學科招聘指標已滿,并符合初中招聘條件的,如初中相應學科指標有空缺的,愿意調劑到初中學科,則給予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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