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3 15:20:56 [您的教師考試網]
報名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對象
1.廣東省戶籍人員。
2.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區(qū)、市)戶籍人員。
3.廣東省內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三年級及以上的本科學生、畢業(yè)學年的專科學生、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學年學生(以當次考試時間計算)。
4.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滿足以上條件中至少一條的方可報考。
說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有關規(guī)定,考生須按實際考試時間確定本人是否符合報名資格。報名期間,尚未滿足上述第3點條件,但至考試時已滿足上述第3點條件的,則本次可正常報名,個人信息按報名期間的實際情況填寫。報名期間為廣東省內高校畢業(yè)年級學生,考試時已經畢業(yè)的,以“非在校生”身份報名,其戶籍、居住證等信息按報名期間的實際情況填寫,并按要求選擇相應考區(qū)。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見附件1)。
在內地(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臺居民,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根據自愿原則,可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有效證件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內地(大陸)就讀師范專業(yè)的港澳臺居民執(zhí)行就讀省份相應師范生政策。
(三)免考條件
1.免考條件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函〔2020〕5號)和《教育部關于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教師函〔2022〕1號)規(guī)定執(zhí)行。
2.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精神,已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取得單科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內可免予考試。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教師資格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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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hangxin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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