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5 11:49:24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為進一步做好為考生服務工作,本次考試的教育學(一)、心理學的課程合格證發(fā)放時間定于5月18日-19日。其余課程合格證自本次考試起不再發(fā)放(詳情請參閱《蚌埠市關于發(fā)放自學考試課程合格證的溫馨提示》)。
市區(qū)自考考生憑準考證到蚌埠市自考辦(淮河路498號)辦公樓東一樓領取教育學(一)、心理學的合格證。參加了2009年及2010年的教育學(一)、心理學考試,成績合格但沒有及時領取合格證的考生憑準考證也可以在5月18日—19日領取。
三縣自考考生請與當?shù)刈钥嫁k聯(lián)系領證等事項。
蚌埠市自考辦提醒考生,查卷結果將于5月24日左右。
推薦閱讀:
責任編輯:panlg
公告啥時候出?
報考問題解惑?報考條件?
報考崗位解惑 怎么備考?
沖刺資料領取?
華圖簡介 | 華圖榮譽 | 華圖公益 | 媒體關注 | 聯(lián)系我們 | 法律聲明 | 意見反饋 | 網(wǎng)站地圖 | 友情鏈接
蜀ICP備2023044056號-2 川公網(wǎng)安備5101800200014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