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8 10:01:38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以及《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等規(guī)定,現(xiàn)就我省2026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時間
(一)上半年認定工作時間:3月25日—7月20日(以認定機構公布時間為準)。
(二)下半年認定工作時間:9月11日—12月18日(以認定機構公布時間為準)。
中小學教師資格網(wǎng)上申報的具體時間由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以下簡稱“各認定機構”)結合當?shù)貙嶋H,在規(guī)定時段內合理安排。申請人應及時查閱相應認定機構網(wǎng)站發(fā)布的認定公告。各認定機構聯(lián)系方式和公告發(fā)布渠道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s://www.jszg.edu.cn)—“咨詢服務”—“各省份認定工作聯(lián)系方式”查詢。
二、認定機構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設區(qū)市教育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認定。
三、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認定對象
1.江西省戶籍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2.持有江西省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3.江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專科應屆畢業(yè)生或在讀研究生(其中,專升本學生按已取得的專科學歷、在讀研究生按已取得的本科學歷申請認定)。
4.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在江西省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
5.駐贛部隊的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條件
申請人應當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所規(guī)定的學歷條件,教師資格分類見《教師資格條例》第四條。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和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上述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持港澳臺學歷和國(境)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申請人應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或者《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標注的學段和學科一致。
2.申請人應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fā)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對外漢語和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3.申請人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人應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jīng)相應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五)無犯罪記錄核查
內地(大陸)申請人無犯罪記錄信息,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tǒng)一核查。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澳門申請人可通過當?shù)卣J定機構向江西省教育廳申請開具相關函件。
(六)準入查詢
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fā)〔2020〕14號),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的性侵違法犯罪信息進行核查,對經(jīng)準入查詢發(fā)現(xiàn)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
(七)下列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依法不予認定:
1.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人員。
2.依據(jù)《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被撤銷教師資格,自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員。
(八)暫不受理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度內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
四、認定流程
(一)網(wǎng)上報名
1.申請人在本人相應認定機構規(guī)定時間內訪問“江西政務服務網(wǎng)”(https://www.jxzwfww.gov.cn)并進行實名注冊,隨后,在該網(wǎng)站的“高效辦成一件事”欄目中選擇“教師資格認定”事項進行網(wǎng)上申報(具體受理申報時間、材料審核時間和體檢等環(huán)節(jié)時間以各認定機構發(fā)布公告時間為準)。
2.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時應認真閱讀注意事項和《個人承諾書》,嚴格遵守誠信承諾,確保信息真實準確。申請人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將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3.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進行學籍、學歷核驗時,應通過下載“學信網(wǎng)”APP完成授權操作(具體操作辦法見“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咨詢服務”欄目下“常見問題”13相關說明)。
(二)材料審核
申請人應及時查閱相應認定機構發(fā)布的公告通知及注意事項,申請人按照相應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含線上辦理)完成材料審核確認,請及時關注材料審核結果。
1.對于網(wǎng)上無法比對的戶籍(或居住證)材料、未通過比對核驗的學歷證書等材料,申請人須提供相應的補充材料;“贛服通”電子證照信息可作為補充材料進行比對核驗。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可以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http://gjzwfw.www.gov.cn)查詢,查詢結果與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2.申請人國(境)外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人應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彩色證件照片2張(用于教師資格證書和體檢表,應與網(wǎng)上申報時上傳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4.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5.申請人在材料審核時無法提交全部材料的,相應認定機構應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并限期補齊。申請人可以提交承諾書,在承諾時限內補齊應交材料后,由相應認定機構給予認定。
(三)體檢
各認定機構按照《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組織申請人統(tǒng)一體檢,體檢合格方可予以認定;具體時間和體檢醫(yī)院由各認定機構確定。
五、其他事項
(一)根據(jù)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yōu)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fā)〔2022〕46號)規(guī)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有效期可延長2年。具體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咨詢服務”欄目下“常見問題”12相關說明。
(二)對于未取得畢業(yè)證書而申請認定報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在認定通過且取得畢業(yè)證書后,應及時完成補充學歷操作(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咨詢服務”—“使用手冊”欄目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補充學歷審核通過后即可查詢本人本次教師資格證書。未完成補充學歷信息的申請人不能在線查詢本人本次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三)如對教師資格認定具體要求有疑問,可咨詢認定機構。教師資格申請報名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咨詢服務”欄目下“使用手冊”和“常見問題”相關說明,或撥打網(wǎng)站咨詢電話。
六、違規(guī)處理
申請人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
江西省教育廳
2026年3月25日
原文來源:http://jyt.jiangxi.gov.cn/jxjyw/tzgg785/content/content_2037080582252912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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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zhangxin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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