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liaoning.hteacher.net 2023-03-02 15:58 遼寧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在歷年的教師招聘考試中,教育法律責任都是四川教招教育法學部分考查的一個重點知識。尤其是對于歸責主體的判斷容易發(fā)生混淆,本文在此對其知識點進行總結,希望對各位考生的備考有所幫助!
教育法律責任分為廣義和狹義的責任,我們研究學生傷害事故,判斷法律責任的承擔,主要是判斷狹義的侵權責任事故的責任承擔。此處,主要討論民事侵權責任,因為行政和刑事責任,強調(diào)風險自負,而民事責任有補充、替代和連帶責任比較復雜。
一.從侵權責任的角度出發(fā),區(qū)分風險來源:
判斷法律責任承擔主體,可先判斷學生受傷害的來源。分兩種情況,一種是自己導致的損害,一種是因外力導致的損害。
備注:監(jiān)護人職責不等同于監(jiān)護人責任。監(jiān)護人責任主要是代替被監(jiān)護人承擔因侵權導致的民事責任。如果題干強調(diào)選擇承擔責任的主體,一般就是強調(diào)侵權責任的承擔主體。
第一種:損害自致——無人侵權,責任自擔,監(jiān)護人履行監(jiān)護義務
人類喝水有嗆到的風險、吃飯有噎到的風險、走路和跑步也有摔倒的風險,這種風險需要自擔,由于是問(侵權)責任的承擔主體,沒有外在主體侵權,就是自己承擔。
【例如】學生自己走在路上把自己不慎摔傷,無外力導致,此時學生需要對自己的傷害負責,監(jiān)護人由于對學生有監(jiān)護義務,所以需要帶學生就醫(yī),履行監(jiān)護職責。
推薦閱讀:
責任編輯:云云
上一篇: 教育法律關系的客體
公告啥時候出?
報考問題解惑?報考條件?
報考崗位解惑 怎么備考?
沖刺資料領?。?/p>
備考資料預約
公眾號
視頻號
小紅書
京ICP備16044424號-2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23064號 Copyright © 2001-2024 huatu.com 北京中師華圖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