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anhui.hteacher.net 2022-03-08 10:41 安徽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幼兒園課程目標的表述
(一)目標表述的角度
1.從教師的角度表述,指明教師應該做的工作或應該努力達到的教育效果。常用“培養(yǎng)……”“教育……”“引導……”“要求……”等方式表述。
2.從兒童的角度表述,指明兒童通過學習應達到的發(fā)展。常用“感受……”“理解……”“喜歡……”“參與……”“能夠……”等方式表述。
(二)目標表述的性質
目標按其性質可分為行為目標和表現(xiàn)性目標。
1.行為目標
一種用可觀察到的或可測量的兒童的行為來表述的課程目標。它具體、明確,具有客觀性和可操作性的特點。行為目標一般包括三個構成要素:
(1)核心行為:是期待兒童能夠做到的某種行為,往往要用一個操作性動詞表示。如“說出”“指認”“區(qū)分”等。例如“能夠表達自己的意見”。
(2)行為產(chǎn)生的條件:是核心行為發(fā)生的條件或背景。例如“能夠在團體面前表達自己的意見”。
(3)行為表現(xiàn)的標準:是核心行為表現(xiàn)可接受的程度。例如“能夠在團體面前聲音洪亮地表達自己的意見”。
2.表現(xiàn)性目標
與行為目標相對,表現(xiàn)性目標描述的是幼兒身心的一般變化,而非某種特定行為。例如,“能避開危險,學會保護自己”“喜歡參加……活動,有求知欲,情緒愉快”。由于表現(xiàn)性目標描述的是兒童身心的一般變化,所以它比較適合表述中遠期目標,比較適合難以用具體行為來表述的那些情感態(tài)度類目標。
【日積月累·單選】比較適合用來表述情感目標和中遠期目標的是( )。
A.行為目標 B.認知目標
C.表現(xiàn)性目標 D.生成性目標
【答案】C
推薦閱讀:
責任編輯:安徽分校
上一篇: 2022年安徽幼兒教師招聘考試備考:幼兒園課程的類型
下一篇: 幼兒教師招聘活動設計題答案解析
公眾號
視頻號
小紅書
京ICP備16044424號-2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23064號 Copyright © 2001-2024 huatu.com 北京中師華圖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